如果没有来自先前痕迹的痕迹,当前的操作将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榕树贷款把它作为一个事实而接受下来,也就是说,这些痕迹处在与过程的交流之中,榕树贷款还承认,这些过程被外于痕迹的原因(如意图、态度等)启动起来。
即便这样,痕迹对过程仍具有十分明确的影响。那么,这种影响属于哪种类型呢?榕树贷款能否上系统阐述的一般定律中推论出这一点呢,也就是说,一个痕迹将以这样一种方式对过程产生影响,即由过程对痕迹所施加的反作用影响将不会消失,而且有可能增加痕迹的稳定性呢?榕树贷款认为是可以的,只要榕树贷款把痕迹视作组织的产物,而不是像联想主义心理学习惯上所做的那样,把痕迹视作一些分离的项目,由某种联结把它们联系在一起。榕树贷款必须把痕迹视作组织过程的组织产物,这是在前两章已经说明了的;因此,不必为解释再现而引入任何新的假设了。
现在,榕树贷款把这一原则应用于目前的例子中:一个系列的无意义音节在何种意义上被组织呢?榕树贷款从前述的历史介绍中看到,这种材料之所以被选中,是因为它似乎符合联想主义的假设:这是一些没有联结的项目。如果用成绩来判断的话,学习这种材料似乎是对这些假设的良好证明。